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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漣源5月10日訊(通訊員 戴哲勇)湖南漣源希望少年成長學校學生方某、梁某,為了能逃脫學校,共謀傷人,試圖被公安抓獲,然後被家長接回。因涉嫌故意傷害罪,經漣源市人民檢察院批准,方某、梁某於2014年5月10日被執行逮捕。
  兩犯罪嫌疑人均只有15歲。其中,方某來自安徽省淮南市,在家淘氣、上網成癮、厭學,家人管教不住;梁某來自湖南邵陽市,性格叛逆、封閉、厭學,不服家人管教。兩人於2014年3月先後被家長送到湖南漣源希望少年成長學校接受特訓。由於該校實行封閉式軍事化管理,沒有網上,沒有自由。兩人無法適應,多次想脫離學校未果。後來,他們認為,捅傷一個人,公安就會把他們抓走,然後會通知家長接回去。室友林某(14歲)個頭小,反抗能力差,平時又愛打小報告,他兩均不喜歡,於是決定找林某下手。
  3月30日晚上,當其他同學洗漱完後,方某二人將林某約至學校一食堂,梁某將林某抱住,方某掏出事先從家裡帶來的藏在寢室床底下的摺疊刀,摞起林某的迷彩服及T恤,對著林某右腰部連扎了四刀,導致林某右腎嚴重受傷,不得不手術切除。經法醫鑒定,構成重傷(二級)。
 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,方某、梁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人重傷,其行為已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,均涉嫌故意傷害罪,因兩人均系未成年在校學生,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,但根據該兩人的平時表現,採取取保候審等不足以防止發生逃跑或實施新犯罪的社會危險性,依法予以批准逮捕,後由公安機關執行。
  承辦檢察官戴哲勇提醒,家長是孩子的啟蒙老師,也是孩子的終身老師,家長的職責不僅是撫養孩子,同時還應重視身傳言教,親情感化,對叛逆孩子教育要註意方式方法,強硬要適度。就學校而言,不僅要教好書,更要育好人。而特訓學校,在教書育人的同時,更要加強安全監管,在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談教育。  (原標題:兩少年為逃離學校管制設計捅傷同學被逮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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