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太原1月21日電 (記者 屈麗霞)21日,記者從山西省忻州市警方獲悉,當地一村民因家庭糾紛,攜帶農藥投至村內飲用水機井內。由於發現及時,並未造成人員傷亡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抓獲。
  1月14日中午,忻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忻州府區高城村護井員報警稱:當天中午發現村中機井房門鎖被撬,隨後在自家接水時聞到異味,懷疑被投入農藥。接警後,忻府區公安局組織民警迅速趕赴現場,會同高城村幹部採取措施,一方面通過廣播通知村民禁止飲用機井水,一方面組織衛生院對當天下午已經飲水的24戶42名村民進行檢查,結果未發現中毒癥狀人員。由於發現及時、處置得當,未造成人員傷亡等重大後果。經鑒定,現場水井水質中含有農藥“3911”成份,認定此事件性質系人為投毒。
  案件發生後,多部門組成了“1.14”專案組,立即啟動重特大刑事案件偵破機制,山西省公安廳刑偵、技術部門趕赴案發現場協同開展偵查。專案組經過6天5夜偵查,確定嫌疑人為忻州市忻府區高城村李某某。1月19日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獲。
  經查明:1月13日晚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家庭糾紛,並出於生活積怨,便決定投毒泄憤,於是攜帶農藥於14日凌晨竄至村中井房,向機井中倒入農藥。
  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(完)  (原標題:村民因家庭糾紛將農藥投入飲水井 幸未造成傷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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